离休干部高龄费发放是如何规定的?
根据大老发[2004]25号文件规定:从2004年11月起,离休干部的高龄费标准由51元提高到100元,取消年龄限制,凡是离休干部均享受高龄费。对由于瘫痪等原因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,在享受护理费的同时,仍可享受高龄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