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报道 | 公 告 栏 | 组织机构 | 党建工作 | 关工委 | 老年园地 | 政策问答 | 健康沙龙
 
你的位置: 政策问答 >> 正文
 
  浏览文章 【加入时间:2010-12-22 00:00:00】 【访问量:
快 捷 操 作
 

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》、《退休证》如何颁发?遗失后怎样补办?

 

根据《人事部、财政部、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<退休证>、<退职证>及<老干部离休荣誉证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发[1997]112号)规定:

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》由人事部统一制定,委托离休干部所在的省、市、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、国家机关的部委授予。老干部(人事)部门承办授予“荣誉证”的具体事宜。

《退休证》由人事部统一制定样式,人事部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人事厅负责印制,由各单位免费发放。发生遗失后,请到单位人事部门补办。

↑回到顶部 


下一条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规定老年人可以从事哪些活动?
编辑:ltxgzc
   
 快 速 返 回 
 
处长电话
 0411-86110111
 
办 公 室
 0411-86110112
 
党建工作
 0411-84722212
 
退休工作
 0411-84720122
 
离休工作
 0411-86110112
传真
0411-86110120
相关链接: 中国离退休网 |  中国老年网 | 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 |  中共辽宁省委老干部局 |  中共大连市委老干部局 |  全国离退休人才网 | 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 |  意见反馈 |  举报中心 |  旧版入口 | 
Copyright © 2006-2013 Retirement Affairs Division of Dlmedu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:大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    邮编:1160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