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退休党员缴纳党费有什么规定?
中组发[2008]3号文件规定:(1)离退休干部、职工中的党员,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,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按0.5%交纳党费,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纳党费。 (2)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,经党支部研究,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,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。 (3)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不限。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,全部上缴中央。 (4)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 补交党费时间从补发工资的月份开始。